115學年度優秀新生獎勵金即日起至115年10月12日止受理申請
115學年度優秀新生獎勵金即日起至115年10月12日止受理申請!!
- 申請對象:
(一)115學年度成功入學並註冊,且符合本校「優秀新生獎獎勵要點」(詳如附件1)獎勵標準之新生。
(二)由「四技重點運動項目績優學生單獨招生」管道入學新生,係由體育暨健康促進中心審核獎勵資格後,提供招生暨入學服務中心獎勵名單及佐證資料,故該管道新生不需要上網提出申請。
- 申請期間:即日起至115年10月12日止(為維護同學權益,未於受理期間提出申請者將視同放棄,故請同學注意申請期程)。
- 申請方式:於申請期限前上網申請,申請路徑:學生資訊服務系統→獎學金申請→新生獎學金(須上傳佐證資料)。
- 獎勵金領取:
(一)115學年度優秀新生獎勵金採分期核發,第1期獎勵金將於115學年度第2學期核發(預計學期第10週);申請者可於11月中旬至「學生資訊服務系統」查詢個人得獎情形。
(二)獎勵金以匯款方式撥付,請同學務必至「學生資訊服務系統」完成帳戶資料建立並檢視其正確性。(學生帳戶資料建立步驟說明,詳如附件2)。
※其它注意事項:
(一)次學期起,新生獎勵金之領取須符合本校「優秀新生獎獎勵要點」所列成績班排名及出席率標準,故同學們須注意保持學期成績及出席率。
(二)另提醒,凡核發當學期申請保留入學資格、休學、退學、轉學、開學三周內未完成學雜費繳費或辦理日間部轉入進修部者,將取消獎勵資格;未修畢一年級者應如數歸還已領取之獎勵金。
(三)獎勵金應於核發當學期第16週結束前領畢,逾期未領取者視為放棄獎勵權益。
(四)符合優秀新生獎勵金或本校其他新生獎勵金資格者,僅能領取一種獎勵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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